10月8日,市属国有企业推进公司治理工作现场会在日照交通能源集团召开。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战百仁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属各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分管负责同志、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有关科室、中心负责同志共20余人参加会议。集团党委副书记李志峰参加活动。
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集团公司及产业开发公司,通过听取PPT讲解、查看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了两家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的经验做法。市属企业外部董事总召集人林栋传达了省属企业外部董事能力素质提升活动精神。市属国有企业分别介绍了公司治理方面的亮点做法、短板不足及下步举措,各外部董事召集人分别进行了点评。
会议指出,市属各国有企业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阶段性成果,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通过改革,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前置清单”全面制定并落地见效,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落实董事会职权迈出实质性步伐,外部董事占多数制度普遍推行,经理层行权履职机制不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会议要求,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成效,必须针对目前公司治理中的短板弱项,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提升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做好制度文件的“废改立释”,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国企改革需求,进行动态修改完善,保障公司治理主体有效履职。二是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清单。在不同治理主体会议上,从汇报人、汇报内容、审核把关标准等方面作出差异化安排,确保党委会的引领力、董事会的决策力、总经理办公会的执行力充分发挥。三是积极开展授权放权工作。加快完善并切实落实集团公司向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的授权放权制度,定期开展对授权、行权效果的评估,对该加大授权力度的要及时加大,对出现重大偏差或严重问题的,要及时“熔断”或取消授权。四是保障外部董事依法履职措施到位。加强对派出外部董事的政策宣贯、工作指导和决策信息支持,各企业要为外部董事履职创造必备条件,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议题材料,切实保障外部董事有效履职。五是做好会议决策事项跟踪落实。对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及时跟踪落实、督促督办以及后评估,实现决策事项的闭环管理。六是落实出资人派员列席市属企业董事会制度。在董事会召开前及时报送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情况,确保出资人全面及时掌握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