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交通发展集团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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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规章制度——日照交通发展集团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1-09-18 08:57:53 来源:产业开发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理顺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权益,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对股东负责。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党支部书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公司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并按照工作分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三条  公司实行公司班子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会议制度。

第四条  公司班子会

公司班子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汇总,执行董事审定。会议通知由执行董事签发。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监事、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起草、印制分发公司班子会决议和会议纪要。公司班子会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提报集团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研究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10万元以上)资金运作等事项。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综合部汇总,总经理审定。会议通知由总经理签发。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综合部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综合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起草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办公室印制分发。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实施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计划;研究编制提交集团的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研究员工福利、职工培训、安全生产、企业稳定、市场营销、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工程管理、人力资源配置、劳动用工管理、日常经营管理;研究制定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管理体系;研究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研究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及重大情况;通报经理层日常工作;研究解决临时遇到的突出问题;研究讨论提交集团审批和公司班子会决议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定向职代会报告的事项;研究解决集团或公司班子会授权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第六条  专题会

专题会经总经理同意,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相关领导召集,分管范围内的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涉及两位以上领导分管的工作的,可共同召集会议。通知和会议纪要由分管领导审签,总经理签发;会议由牵头部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起草专题会议纪要,由办公室印制分发。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公司分管领导分工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业务工作和专门问题;协调解决分管工作之间有意见分歧的问题;研究协调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班子会研究决定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  公文处理

第七条  公文签发

(一)公司公文

1、向集团报送的各类请示,公司班子会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决定事项,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签,执行董事签发。

2、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部署安排,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公司开展的专项工作部署、方案等,由分管领导审签,总经理签发。

(二)会议纪要

公司班子会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总经理、支部书记、监事会签,执行董事签发。总经理办公会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总经理签发。专题会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分管领导审签,总经理签发。

第八条  收文处理

收到需要办理的各类公文、函件,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由相关部室办理。收到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正式文件和会议材料,报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阅;收到需要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或活动通知、电话记录、传真等,报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阅并参加,需分管副职或部室负责人参加的由总经理批示安排;收到关于生产经营管理安排部署的文件、电话记录、传真等,报执行董事阅知,总经理批示办理。收到需要部室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或活动,可由分管领导阅办。公司领导和部室开会带回的文件、领导讲话等会议材料,要及时、完整地交办公室文秘人员登记、办理、归档。各部室接办文件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紧急公文,随收随办。凡请示件已同意或需答复的,承办部室均应拟文批复;不同意的也应以其他方式通知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  科学决策

第九条  各部室提请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决策建议,应以基础性、系统性的调查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涉及其他有关部室,应充分协商;涉及新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事项的,要通过召开专家鉴定会、分析论证会等,广泛征求和吸收专家意见。

第十条  严格执行经集团批准的财务预算。公司财务报销实行审批制度,经审批同意的,方可报销。金额低于2万元(含)的,由申请部室经办人,经部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签;金额超过2万元,由申请部室经办人、部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执行董事共同批签。资金涉及超过10万元(含)的大额度支出,经公司班子会通过后方可执行。经公司班子会研究决定的合同执行,依据进度正常支付,由总经理批签。遇到安全生产等特殊紧急事态,如不及时办理会造成损失的,总经理与执行董事可先口头沟通,总经理先行签批办理,事后按程序补办。

第十一条  制定公司制度应由主办部室牵头,会同相关部室研究,成稿后,上会前,由办公室牵头开展合规合法审查,确保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符合国家法规、行业规范,契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

 

第六章  纪律和作风

 第十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办法和市委九条意见,严于律己,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工作。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外投资合作、固定资产处理、干部人事调整、机构设置变更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集团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要向公司班子会报告,实行集体决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公司各分管领导、各部室要严格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工作程序办理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不得越权、越位。对领导交办的事项,经办人要按领导要求,及时办结,并向交办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严格组织和工作制度。公司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严守机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各部室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  上级或外省、市领导、客户来公司视察指导、联系工作,由有关分管领导、部室提前向集团和公司主要领导汇报,重要来宾按程序报集团,并告知公司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接待。一般来客,按照对口原则陪同、接待,并严格控制餐标和陪同人数。未经公司办公室签字同意,财务部不予报销日照境内的招待费。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一般不同时离开日照,沟通一致后,方可请假。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离开日照时,由公司办公室提前1天向集团请假。公司其他领导出差、休假,应事先向执行董事、总经理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公司工作人员凡离开办公区的和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均应请假,不满1天的向部室主要负责人口头请假;请假满1天,不超过3天的,应填写请假表,由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超过3天的,由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不超过2天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需向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口头请假;超过2天的,应填写请假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批准,请假表报办公室备存。公司工作人员请假天数较长的,由办公室告知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休假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请假返回或期满的应及时向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销假,由办公室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