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发挥公司党总支领导作用,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一议题”制度,是指公司党总支会议要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会议的第一个重要议题,并且形成一项长期坚持的党总支会议基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党总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示范带头作用,在召开党总支会议时,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完成时限,在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国资国企党建和改革发展重要论述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以自身实际行动推动落实,为广大党员干部作表率。
第四条 公司党总支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头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总支书记在会前要对党总支会议议题严格把关,综合部组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会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材料印发给党总支班子成员,党总支班子成员做好发言准备。会上要严格做好“第一议题”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坚决防止学做“两张皮”。
第五条 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直接教育党员的作用,将公司党总支“第一议题”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首要内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通过专题学习、辅导报告、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第六条 党员干部要弘扬优良学风,在参加党支部集体学习的同时,紧密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按照公司党总支部署,精学细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认真思考和讨论交流。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党总支、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