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组 长:孟令军
副组长:高长爱、高华锋
成 员:秦 升、吴彩娟、郭江津、高月林、牟 雯、谭 慧、马晓蕾、王 丽、刘 海、刘梦龙、李宜志、武睿广、张 昱、周衍利、任洛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秦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
2.负责并落实公司对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新工人入职前的三级教育(即:厂矿、车间、班组)。
3.制止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必要时有权停止作业,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参加公司各种生产会议,对生产计划、组织管理等各项活动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5.组织协调、制定、修订、审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并经常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6.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公司安全文化;
7.做好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公司防尘、防毒等项工作。
8.制定编制公司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制定编制公司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组织力量,制定计划并负责实施。
9.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10.参加事故的抢险,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报告、事故记录和事故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