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部文秘人员负责各级来文的办理工作。
二、发各部室、养护中心、分公司的文件由下属部室、养护中心、分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领导与各部室开会带来的文件要及时交综合部文秘人员登记、保管。
三、各养护中心收到综合部分发的文件,要履行签字手续,核对好件数,填写收文登记簿。文件使用后要及时缴回综合部分类存放,以备查阅归档。
四、借阅文件一律到综合部办理借阅手续,机密文件须经综合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出。
五、上级文件不经综合部同意,不得擅自翻印、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翻印、复印的,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翻印、复印。密级文件一律不准复印。
六、发至领导和各部室的文件每年清退一次,机密级以上文件根据情况随时回收。
七、个人和各部室无权销毁文件。领导和各部室、养护中心、分公司的文件年底一律退回综合部,严禁到废品收购站出售内部文件、刊物和资料。
八、因保管不善,导致文件流失、泄密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