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的信息宣传工作,形成信息宣传机制,充分发挥对上服务、对下引导、对外宣传的作用,根据集团下达的“日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工作信息、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各养护中心、工程分公司应选配1名同志为专职或兼职信息员,负有搜集、采写、及时报送信息的职责。信息员应选择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并于2018年10月17日前将信息员信息报送至公司综合部。
二、信息报送实行一周一报制,一周内可报送多篇、不限数量,但最低不得少于一篇,有重大事项、重大活动信息应随时报送。
三、信息报送范围包括:工作宣传、重大活动、重要事项以及其他能体现各养护中心及工程分公司工作成果的动态信息。
四、信息报送内容应保证“全面、准确、及时、客观”,图文并茂,原则上图片不低于四张。
五、公司综合部对各工区报送信息数量以及时间进行登记,并确定其性质、使用价值和可靠性,便于日后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日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