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数码照片、视频资料管理,为公司督查考核、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提供素材和依据,制定本办法。
一、收集范围
(一)反映日常养护、工程项目建设、交安绿化工程施工、应急保障等日常工作场景的照片、视频。
(二)反映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设备管理、教育培训等活动和工作成果的照片、视频。
(二)领导参加有关重大公务活动的照片、视频。
(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视频。
二、基本要求
(一)像素要求:照片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
(二)正确拍摄:正确曝光,注意光线是否充足。防止抖动,正确对焦,选择最佳角度,发挥数码照相优势,每个场景多照几张,择优选取。
(三)及时补照:照相完成后,及时检查拍摄效果,先查看相片整体效果,再将相片放大检查拍摄主体是否清晰,如成像效果不佳应及时补照。
(四)规范命名:命名要准确反映照片、视频基本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拍摄人,例如(20211105S222 K230+100道路清扫陈某)
三、报送要求
(一)各部室、养护中心、分公司安排专人负责照片、视频收集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
(二)各养护中心、分公司每天按照业务类别,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分别报送至公司对口部室;各部室以周为单位,将照片、视频报送到综合部。
(三)综合部负责汇总管理,形成照片、视频库。
(四)照片、视频报送及管理情况,列入督查考核,参照《日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督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记入绩效考核。
日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