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及时研究制定的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职责
(一)安全科、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制定会议议程和计划;
(二)各科室、单位配合安全科、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内容
第四条 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一)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安全科负责记录。
(二)会议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
2.明确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下达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三)各单位根据公司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和工作部署,召开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会议,并将会议落实情况报安全科。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安全科负责记录。
(二)会议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总结分析本季度在建工程、生产经营、运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于每季度末召开,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
第六条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科负责记录。
(二)会议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传达上级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精神;
2.各公司汇报交流近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各单位将会议落实情况及时报公司安全科。
第七条 安全生产会议其他要求
(一)紧急会议视情况由公司领导决定召开;
(二)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逐项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向会议召集人说明情况;
(三)安全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科室、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