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车站所属生产、办公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的应对及处置工作。
(2)本预案与日照汽车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互补充。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并设立防疫办公室,统一组织和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2.2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车站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司武涛
副总指挥:石翔宇 李绪环
成 员:宋明东 崔维东 司纲涛 秦彦华
杜 宁 陈 琳
下设防疫办公室,防疫办公室设在安全科,陈琳兼任办公室主任,葛庆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工作。
联系电话:0633-3657009
2.3 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指示;
(2)布置、检查车站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和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
(3)负责预防控制、配合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4)宣布实行应急处置措施;
(5)统一安排、调用应急处置所需的防疫物资和人员;
(6)向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新冠肺炎的预防控制工作进展情况;
(7)组建防控应急队伍,安排应急防控物资,落实车站观察(隔离)、消毒措施人员自身保护工作,防止感染的进一步发生;
(8)对站区区域内公共卫生疫情进行日常监测、预警工作;
(9)根据站区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疫情的预警等级,配置、调动、联络防控力量;
(10)收集站区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疫情资料,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集团准确报告;发现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并开展临时强制隔离措施。
2.4防疫办公室职责
(1)随时掌握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向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集团防疫应急指挥部报告;
(2)组织进行新冠肺炎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制定车站区域内新冠肺炎应急控制措施;
(4)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机构、集团以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处置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传达有关决定、指示和信息;
(5)处理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3 事故特点和事件分级
3.1 事件特点
事故类型: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危害程度:可能导致人员死亡
事故征兆:发热(大于37°3),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传播途径: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4 疫情防控措施
4.1 办公及生产场所日常管理
(1)各办公及生产场所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各科室、中心根据属地管理,上下班前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体温记录。
(3)办公场所定时进行通风管理。
(4)办公及生产场所配备洗手液或香皂,提醒员工勤洗手勤消毒。
(5)个别员工确需外出办公,需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将多件外出事宜合并在一次或一人办理。
4.2 个人防护
(1)日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佩戴一次性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和手套;一次性使用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其他重复使用手套需每天清洗消毒,可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然后常规清洗即可。
(2)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要立即上报上级疾控中心,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
4.3 手卫生
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使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
4.4 消毒注意事项
定期对候车厅的栏杆、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座椅表面及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室内地面进行清洁消毒。可采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小型物体表面,如电梯按钮、门把手等也可用75%的酒精擦拭。
5 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
(1)发生新冠肺炎事件后,事发值班站长应立即向公司防疫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当发生新冠肺炎事件时,公司防疫办公室应立即向集团防疫办公室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报告内容: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5.2 疫情处置
(一)员工如发生疫情事件时
(1)要立即停止工作,同时要在应急组织机构的指挥和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作业场所及相关人员的疫情控制工作。
(2)发现发热、咳嗽或乏力等症状的员工时,及时做好就医工作。
(3)做好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接触物品、办公场所等的消毒工作。
(4)做好发热、咳嗽或乏力等症状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佩戴或遗弃口罩的消毒及处置工作。
(二)驾驶员或旅客发生疫情事件时
(1)发现疑似病人,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防疫办公室和现场值班站长。
(2)现场值班站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将疑似病例带到隔离室进行隔离等待转运、督促其他旅客保持“一米线”间隔距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
(3)防疫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拨打110、120电话请求支援。
(4)立即对疑似病例乘坐的交通工具和车站进行临时封控,所有人员不进不出,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5)现场人员立即将周边门窗打开,保持现场通风,立即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6)组织人员引导救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疏散周围人员,保持应急通道畅通,为救援行动提供便利。
(三)交通工具运行调度
(1)场站管控。场站封闭管理时间根据疾控部门对现场风险控制情况确定。
(2)涉事交通工具管控。疑似病例是核酸检测阳性或疑似阳性的,乘坐的当次班次暂缓开出。由疾控部门根据风险控制情况确定恢复运行时间。疑似病例尚未登临交通工具的,可以不对交通工具采取限制措施。
5.3 应急结束
(1)当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做好生产、办公等的恢复工作。
(2)做好全体员工的思想疏导及安置工作,继续做好职工有关疫情防控及预防的宣传引导工作。
(3)继续做好员工使用设备及办公室区域等的消毒管控工作。
(4)做好后期职工佩戴或遗弃的防护口罩等的消毒工作及引导处置工作。
6 群众监督
公司任何人员如发现有从业人员或其亲属有瞒报疫区出行史或有发烧等疑似症状的,可第一时间向公司防疫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633-3657009
7 有效期
本应急预案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根据集团及当地政府通知确认终止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