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持续深化董事会规范性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连续三年获得市国资委董事会评价“优秀”等次。
优化架构强治理
集团董事会已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运行模式,设立战投、薪酬、审计、预算等四个专门委员会,聚焦专业、研深议透,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配齐配强,子企业董事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健全制度夯基础
以《公司章程》为核心,打造了董事会“1+3+7+N”决策制度体系,全市首创“多单合一”的《决策事项清单》,共6大类、107小项,定期评估、动态调整,保障党委把方向行稳致远、董事会作决策科学合理、经理层抓落实高效有力。
严格风控守底线
把风险防控嵌入“三重一大”决策前置审查环节,针对重大投资、新上项目,组织董事开展调研,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充分论证、凝聚共识。持续加强董事会与纪委联动,构建大监督格局,推进实数融合、业财融合、业法融合,织密合规、风险、内控、法务、审计五位一体防控网,支撑企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规范决策提效能
持续优化决策运行模式,刚性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程序,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经党委前置研究后,再由董事会做出决策。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全程列席董事会,议定事项实时跟踪、全程督办,有效提升重大事项决策效率、执行质量和落地成效。
精准授权激活力
充分考虑子企业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实际,区分商业、公益类别,在大额资金使用、考核等关键领域精准授权,一企一策,有效提升二级公司对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和经营活力,企业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集团将继续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董事会建设,持续增强董事会行权能力,切实提高科学决策质量,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