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完善PPP模式,再次被中央高层提上议事日程。
3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会议强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要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放宽放活社会投资。要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要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
《意见》强调,要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PPP模式。PPP模式打破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各种不合理限制,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各类型企业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给予中小企业更多参与机会,大幅拓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有利于盘活社会存量资本,带动经济发展。
而且,PPP模式有利于减轻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府投资基金模式由于能撬动社会资金,也被各地政府普遍采用,中央和地方密集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在中央层面,已经设立了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铁路发展基金等9只基金。